心情散文

归乡

作者:王自亮   发表于:
浏览:0次    字数:1670  手机原创
级别:文学童生   总稿:5篇, 月稿:21

  离家越近,我的心里就越紧。

  虽然仍和母亲说着淡淡的家常,那些如一抹云,飘在心头,又倏忽而逝的事。

  路黑丝带一样向前翻扯,这条不知走了多少遍,熟悉极了的道路,一头系着我的城市,一头系着我的乡村;一头扯着我的中年,一头扯着我的童年。

  童年是一个梦,它是那么轻盈,那么纯净,只宜在心中珍藏,当你用苍老的面庞、粗糙的手掌去抚触它,总会很疼很疼。

  所以,我们很少归乡。只有村里有事,才会回去,而这些“事”,更多的是村人的离去或者祭日。

  本家一个叔过“三年”,才到村口,唢呐声声就冲破车窗。路两边有花圈,纸扎的鹤、绸做的马,金童玉女,还有空调、冰箱、小汽车等。

  发小文波走过来,他也是来家帮忙的。

  舞狮的、祭拜的、帮忙的、理事的,还有看热闹的,灵棚前,热热闹闹。

  一张张熟悉的面孔,虽久不见,但模样依稀。忽然就感慨着“去日儿童皆长大,昔年亲友半凋零”。这无奈的时光啊。

  又感觉生命真是顽强坚韧,真是了不起。小时候看蚂蚁筑巢,捏一根树枝,或是扔一砖块,蚂蚁一阵慌乱,互相触碰着调兵遣将,来搬运,来重建。虽然以体量来看,无疑于蚍蜉撼树,可它们不放弃。哪怕你用脚踩,它们驮着伤残的身躯依然奔走。这不是乐观,这是生命的本能。它们体内的基因驱使着它们,不管怎样,都要活下去,活下去,让生命延续,种族繁衍。哪怕付出再大的努力,哪怕付出再多的生命。

  这与人类何其相像。

  颠沛流离,天灾人祸,战争动荡,人不放弃,就是啃树皮草根,也要生活,也要生儿育女。人极为爱惜后代,或有人不敬老,爱子却是天性。这也是出于生物延续的本能。一代代的人就这样。如同芳草,年年生,年年落,但草却长大、长高,面积也越来越大了。

  个体的生命是短暂的,但群体的接力,物种的延续,又以这样一种方式对抗着时光,追逐着永恒。苏轼说,“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无尽就是从人类社会整体上来说的。

  但不要忘记,草是没有知觉的,人可却是有着超级大脑的碳基生命啊。这让人更具有了一种别的物种所没有的悲壮。

  去向田间的路上,和两个发小聊起。一个说我母亲教他,那时我三弟两三岁,坐在讲台边吃天方方便面,一次,一块方便面溅到他桌上,他捏起吃,真香。下课就到门口小卖部买。一袋四毛。他吃上了瘾,没钱就赊,竟欠小卖部几十元。一个说他小时见我二弟戴了个电子表,就缠着父母要。他父母托我爸从县城买了一块,回来给我爸钱我爸怎么也不要。这件事他记忆最深。他说。

  这都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现今说起来,如若梦呓。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谁还能知道这事情的存在,如果说时光是物质,那么当时的时光去哪了,如果说时光不是物质,那时光又以什么而显形呢?

  那时我们还是稚嫩的孩子,而现在,却一个个头发稀疏,面目苍老了。

  去世的本家叔年龄并不大,三年前他在我堂弟结婚时去了,那时候人已经很瘦,走路都很无力。也是那次婚礼不久,就去世了。他父亲我叫他朝爷,人很排场,声音洪亮。我结婚时,是朝爷主持的婚礼。当时社会上还不怎么时兴司仪,都是由村里经世面的长辈主持。记得婚礼酒宴上,我给客人敬酒时,手直哆嗦。他还躁:恁大了连个酒都不会倒。他酒量好,脾气大,那次之后,一年左右就病逝了。肝癌。他的儿子好像也是肝癌。

  五月初的田间,麦野泛黄,饱满的麦浪,一波波涌动,溢着一种淡淡的香气。田间小路上,行走着这样一队人。手持花圈的忙工在前,着白衣孝子紧随,后面是抬着死者灵位的花轿,轿后面是女孝子。古老的大地,千百年来,人们就以这样一种方式,送别逝者,纪念逝者。让他在人世几十年的行走,画一个句号。

  坟地边的小路,因为无人行走,已经渐渐荒芜。一个人的一生不也是这样吗,时间长了,也终归融入遗忘的荒野。

  人生是一场旅程,看着是“从无处来,向无处去”,从寂无处来了,又朝寂无处去了。但其实是“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来无所来,去无所去。存在的只有大地,绵延的只是时间。还有野草一样顽强的血脉。

【审核人:雨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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