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李沧法院因为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民事赔偿案引爆网络,案件起因是一位60岁的老人在行走时打电话,突然转身与紧随其后的一男子相撞,导致老人摔倒骨折,老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男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十八万八千元。法官经过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调解结案,由该男子赔偿七万元,此案被“圆满”调解结案。说实话,如果这个案件不被青岛电视台《法治青岛》栏目当成一个“枫桥经验”的典型案例播出,这起案结事了的案件可能永远不被世人所知,但电视曝光后,很显然播出效果违背了电视台和法院的初衷,引发舆论普遍质疑,网友普遍认为法院认定后方行走者未与被害人保持安全距离的说法荒唐,老人突然转身,被后方正常行走者撞倒,居然也能获得赔偿?于是很多网友把这个案件与多年前的南京彭宇案相联系,对当事法官强烈谴责,认为这是典型的糊涂官判糊涂案。确实,这起看似简单民事赔偿案,与千千万万公众对日常行为规则的边界认知戚戚相关,所以引发争议十分正常。那么应该如何理性看待青岛这起案件呢,笔者认为以下几点非常重要。
一、调解案件的历史和现实意义。说实话,一个案件之所以闹到法院,自然是当事双方争议很大,协商不了。这个案件也是如此,大妈突然回头撞上后面人,后面人肯定说大妈自己负全责,这也是广大网友的观点,所以这个案件如果法官调解不成判决的话,大概率会是大妈败诉或获得少量赔偿的结果。但是,法官有法官的难处,简单的判决容易,但案结事了太难,法官不但要“定纷”,还要“止争”,所以“止争”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调解结案,六尺巷“让他三尺又何妨”的故事到今天仍有积极意义就是这个道理。我一直有一个观点,法官是人不是神,法官事后还原的事实与事发时的客观事实肯定有一些差距,所以要求一个民事法官对每一个案件的事实都百分之百还原真相非常困难,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调解的核心价值在于化解矛盾而非单纯的划分责任,调解结案意义在于,既体现中国传统“和为贵”的文化传续,又能有力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既能结案,又能事了,既减少了信访,又维护了稳定,是应该值得肯定的。
二、调解与判决的差异。调解的本质是利益的妥协而不是是非的判断,所以一个调解结案的案件不能用绝对的公平正义去细称细量,不能完全用绝对的对错去划分责任。《民法典》对双方都无过错的纠纷也做出了法官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适当分责的规定。比如本案,法官有可能完全是从道义出发点做后面男子的思想工作,而男子也可能是出于道义做出了同意赔偿对方七万元的妥协。所以,我们很多人事后用责任、因果关系、公平等原则来剖析本案,总觉得法官这样调解有背公平公正原则,是“和稀泥”。但我认为,法官在面对“老人骨折”这样的弱势原告,出于案结事了,人文关怀、道义扶持、社会稳定等因素,提出这样一个调解意见并无不妥。而且调解结案不会形成判例效应,大众也大可不必为这样一个调解结果而担心这种道义支持的温情会危及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你完全可以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拒绝调解。
三、宣传部门的改进空间。这件事之所以引发舆情,法院的宣传部门和青岛电视台值得好好反思,一个案件的宣传要想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和效果事先应当有评估,一千个观众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宣传部门可能看重的是调解结案,皆大欢喜。但普通大众更看重的可能是下次我在路上遇到一个突然回头的老人怎么办?万一今后更多的老人步入突然回头的“碰瓷”行列我们又怎么办?这些宣传部门根本没有考虑到,另外,宣传部门对调解和判决的差异没有对受众详细释明,而普通百姓通常认为调解也是法院的决定,忽略调解案件是基于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所以,宣传案件一定要完整全面,要释法说理。此外,本案如果在宣传中引用并认真解释《民法典》关于双方都无过错的民事责任认定原则,那么估计就不会引发那么多人的不理解。所以,宣传要顾及到老百姓看到后是什么感受、会怎么想?要预判舆情点。我想如果他们事先有那么一点点意识,可能就不会把这个案件作为一个典型案例来宣传吧,当然现在估计最后悔的也是他们。
四、法律制度亟需完善。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舆情,与普通大众担心今后只要公共场所有人摔倒了、受伤了,就一定会找一个附近的人来负责有很大的关系。确实,随着老龄化社会来临,今后老年人跌倒,回头栽倒的事件有可能会越来越多,因此,立法机关或管理部门应当从这起案件中发现我们立法上的空白,广泛开展调研,尽早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满足普通老百姓对个人行为预期稳定性的需求,确立公共场所行为边界,对哪些情况下行人应负责任,哪些情况可以免责做出明确规定。比如对在公共场合追逐,打闹造成碰撞应明确追责,相反,对正常行走,但老人突然跌倒,或老人小孩突然跑出等“鬼探头”式造成的损害免责。另外,要在公共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对相邻人员设置合理预见范围,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护弱势群体,也维护公共场所正常行走自由。这需要立法、司法、宣传和全社会来共同努力。
其实法律从来不是冷冰冰的条文,温情也是法律应有的本色。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法律成为保障我们每一个人安心走在马路上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