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之一,在民间又称上元节、元夕、灯节等,根据道教的说法,农历正月十五日为“上元节”(团圆),农历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祭亡人),农历十月十五日为“下元节”(祭神)。正月十五日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所以称“元宵节”,家乡人习惯叫“正月半”。元宵节吃汤圆,赏花灯,舞龙灯……这是由来已久的民俗活动,形成千年的元宵文化,2008年6月,元宵节被选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家乡青蒲,位于泰东河河畔,地处东台、兴化、姜堰三市交汇之处,旧有“犬吠三县”之说,属里下河锅底洼地区,从地理位置上看,元宵节还处于春寒料峭之时,但家乡人开始忙碌了,春耕大生产即将开始了。
记得儿时的五十年代,家乡正月半还有个习俗——“放烧火”,亦或叫“放草火”、“烧毛虫”。听老人们说过,古当先(从前)的元宵灯会,源于民间的“放烧火”的农事习俗而演变传承下来的。所谓放烧火就是烧枯草灭害虫,家乡人的说法:“要想今年虫子少,正月半去烧田边草”。家乡人用芦柴草捆成碗口粗、长约五、六尺左右的大柴把,中间填少许麻絮、芦叶、木屑等,这样才能延长燃烧时间。然后用细麻绳等距离地扎好节,“平年”扎12节,“闰年”扎13节,一节代表一月,寓意着每个月都平安如意,丰收吉祥。因像个大“串”字,故家乡人叫“麻串”。晚上吃过元宵饭后,天刚放黑,圆月东升之时,将扎好的芦柴把带到田里,点燃芦柴把的尾端,沿着田埂,将田埂边上的野草点燃。再将预先拔好堆积起来的稻草根、杂草根,用柴把火一堆一堆地点燃,这时田野里“星星之火”,像天上的繁星点缀。烟雾缭绕,一阵阵的焦草味扑鼻而来,有时不经意间咳嗽几声,感到呛人。我们这些小朋友,跟在大人们后面,舞着柴把火,觉得好玩极了,脸上绽放出天真无邪的笑颜,那是纯真的欢乐,童年的幸福时光。我们也学着大人们用树枝拨动火苗,使其烧成灰烬,那燃烧的火焰,跃动在月色中,只见火苗一蹿一蹿的,尖尖的,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在风中起舞,似一朵怒放的鲜花。伴随着柴火燃烧的噼里啪啦声,映红了我们的张张笑脸,在那寒冷的夜晚,感到浑身暖洋洋的。眺眼望去,那一堆堆篝火,像晚霞映红了天边,此时此景真有说不尽的诗情画意。
芦柴把燃烧还剩尺把长时,带回家中,凳在天井里,像敬“斗香”一样,主要是看燃烧产生的芦柴灰(类似吸烟时产生的烟灰),掉下的芦柴灰越长,认为越好。预示着麦穗长,稻穗长,今年又是丰收年,当然这是庄稼人的良好愿望。家乡人叫“正月半炸麻串”,这是因为寒冷的冬天,害虫藏身在稻草根、杂草根里御寒,到了正月初,大地回春,正是虫卵孵化之时,因为到了正月半,也正是草枯黄干燥,极易着火的时候(过早烧,草带青烧不烬)。如不及时烧死虫卵,过了正月半,天气逐渐变暖,害虫就会蔓延开来。故正月半烧枯草、灭害虫,正是时候,恰到好处。为什么叫“麻串”呢?可能就是因为用麻絮填充的,又是用细麻绳绑的(扎的)芦柴草,像个大“串”字,故而叫“麻串”。炸的本意为火力爆发,这样一烧,将虫卵烧死,能减轻病虫害,同时草木灰又是垔田的有机肥料,一举两得。现在想想,还是有一定的科学道理的。现在我还记得儿时的歌谣《火把红》:“灯笼亮,火把红,正月十五炸蚂虫。场头田边都炸到,炸得害虫影无踪。”
老祖宗真聪明,在那没有农药治虫的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能想到“正月半炸麻串”这样的方法,来消灭或减轻病虫害,不能不说这也是一个了不起的发明。
六十年代以后,农药生产方兴未艾,“正月半炸麻串”这一灭虫方法,也渐渐地淡出人们的视野,消失在历史的烟尘中,留给人们的只是记忆。